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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实施编码:11430703MB1513959C4002030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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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鼎城区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6-7389471

    0736-738947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7829668

    0736-7829668

受理条件

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根据登记机关登记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改该法定代表人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根据其出具的个人声明、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等相关资料,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主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办理虚假纳税申报的自然人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检举。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红云街道德安社区鼎城路779号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鼎城区政务中心税务局外挂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7月1日——9月30日(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审核

2个小时

对自然人纳税人反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虚假纳税申报的,办税服务厅1个工作日内将资料信息流转至相关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办理。

办结

2个小时

按办理结果向纳税人反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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