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载入信息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对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税务UKEY及数据库中的信息作相应变更。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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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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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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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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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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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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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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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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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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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1-55681172
0731-55682318
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载入信息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对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税务UKEY及数据库中的信息作相应变更。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厦门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税务大厅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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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3个小时 |
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办结 |
21个小时 |
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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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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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