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或作废。申报错误更正时(除个人所得税)只能全量更正或者申报作废,不允许差额更正或补充申报。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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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茶陵县税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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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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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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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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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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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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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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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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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1-25263996
0731-25218686
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或作废。申报错误更正时(除个人所得税)只能全量更正或者申报作废,不允许差额更正或补充申报。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犀城大道与步云街交叉路口东北侧青少年宫广场旁政务服务中心E47-E51;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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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1)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不得违规受理申报 |
办理 |
1个工作日 |
(1)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 人更正纠错。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做出办理决定、 最后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 |
反馈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束后,在申报表上加盖印章,一份返还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的, 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
归档 |
0个工作日 |
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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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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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