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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实施编码:TE4302231202360111643109911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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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攸县丫江桥镇新杉岭村
行使层级
村(社区)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4213892

    0731-2421389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4222566

    0731-24222566

受理条件

1.家庭对象。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县人民政府认为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2.个人对象。 (1)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2)县人民政府认为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个人。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春联街道东城新区发展中心2楼民政局248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办结

14个工作日

入户调查,资料齐全,符合救助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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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对象范围?

1、城乡低保对象; 2、特困人员; 3、建档立卡贫困户; 4、困难残疾人; 5、低保边缘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