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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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洪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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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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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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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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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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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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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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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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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7736183
0745-7736239
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
湖南省怀化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与龙标大道交汇处“洪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集审批服务专区(工程建设审批专区)住建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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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真实有效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资料真实有效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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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2.《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第八条 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住宅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征求相关专业机构对配套建筑物、共用设施设备配置及建设标准的意见。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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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用房审核确认单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