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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初审

实施编码:54431224B9201015XD6431099120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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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初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溆浦县小横垅乡治湾村
行使层级
村(社区)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小横垅乡人民政府0745-3322097

    小横垅乡人民政府0745-3322097
  • 监督投诉方式

    小横垅乡人民政府纪检办公室0745-3322097

    小横垅乡人民政府纪检办公室0745-3322097

受理条件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二十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小横垅乡治湾村便民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3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4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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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

办结

1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第二十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批。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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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