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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用电业务办理

实施编码:91431226MA4L2TBC224432099P04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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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用电业务办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麻阳县供电分公司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45 6995073

    0745 6995073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5827509

    0745-5827509

受理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五一路021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用户基础资料真实有效

办结

4个工作日

用户基础资料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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