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有新设或变动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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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常德市司法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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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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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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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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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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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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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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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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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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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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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7760020
0736-7760017
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有新设或变动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市民之家2楼K区市司法局K13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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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审核 |
4个小时 |
符合标准 |
审批 |
2个小时 |
复核 |
办结 |
1个小时 |
办结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2018〕142号)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人应当在领取执业许可证后的六十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完成律师事务所开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刻制的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银行账户备案表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