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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实施编码:11431227MB0X73699140001230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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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新晃县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6230303

    0745-6230303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6222231

    0745-6222231

受理条件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梅林路行政中心四号楼B区2楼21号-24号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初审

7个工作日

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规定工作日内,由科室初审人员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材料一道交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工作人员,需要补充、修改的,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说明。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科室分管负责人审核。

审核

1个工作日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

审批

1个工作日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办结

1个工作日

1、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后交行政审批股负责人,行政审批股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八十七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

个工作日

问:办理此项业务需要法人身份证原件吗?

答: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