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新晃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新晃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确认

实施编码:11431227MB0P00134K4430721002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新晃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6222231

    0745-6222231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6221129

    0745-6221129

受理条件

1、企业提出申请;2、服务网点方案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便于满足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质、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二)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三)符合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关于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梅林路行政中心四号楼A区1楼3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审核

5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商务部以市/县为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基本区域单位。对于设区的市,申报企业应在该市的每个城区设立不少于一个服务网点,在该市其它区/县开展直销活动应按本办法申报。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应当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该服务网点方案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的书面认可函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认可函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