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爆破作业资质证明; 2、实施爆破作业方案。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桂阳县应急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5-4460922
0735-4460822
1、实施爆破作业资质证明; 2、实施爆破作业方案。
桂阳县龙潭街道园艺东路71号县应急管理局办公楼四楼405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审核 |
6个小时 |
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1个小时 |
符合标准,正常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四条:“一次齐发爆破用药相当于4 吨TNT(梯恩梯)炸药能量以上或者在人口稠密地区实施大型爆破作业,有关单位应当事先向社会发布信息,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对实施大型爆破作业备案申请表》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