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申请社会救助、困难职工帮扶等救助时,方可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核对服务。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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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桃源县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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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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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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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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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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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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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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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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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6-6637610
0736-6638110 0736-6629733
申请人在申请社会救助、困难职工帮扶等救助时,方可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核对服务。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浔阳街道迎宾大道2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民政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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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1)按照审批条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审批条件的提出审核意见。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1)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通过。 (2)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理由。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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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2014〕649号)第五十八条: 1. 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