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桂阳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36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
依申请类 |
0735-4499203
0735-4470449
1、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桂阳县龙潭东路1号2栋政务中心文旅广体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是否符合申报标准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核查是否属实 |
办结 |
30个工作日 |
依法依程序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16号 |
---|
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