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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实施编码:TE43040520020601116002014106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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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珠晖区和平乡新民村委会
行使层级
村(社区)级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4-8162855

    0734-816285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3331379

    0734-3331379

受理条件

1.申请享受补贴人员需为拥有本市城镇户籍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2.用人单位应当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新民村莲花组康服路55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0个工作日

审核

30个工作日

办结

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待补充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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