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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基本公共服务

实施编码:11433127006718259N443209901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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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43-5232168(住)

    0743-5232168(住)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5236192(县优化办);0743-5229588(县政务服务中心)

    0743-5236192(县优化办);0743-5229588(县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条件

《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商〔2017〕115号) 全文。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庭院管网设施建设费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7〕1065号)全文。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南山社区398号永顺县高远天然气公司永顺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城镇燃气窗口;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南山社区398号永顺县高远天燃气有限公司永顺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城镇燃气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1个工作日

符合审查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办结告知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庭院管网设施建设费的通知》湘价消〔2008〕第80号
全文
《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商〔2017〕115号
全文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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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