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备案:1、施工图审查资料齐全; 2、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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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桃江县人防办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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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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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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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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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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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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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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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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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7-8788815
0737-8788959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备案:1、施工图审查资料齐全; 2、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县政务中心四楼人防办窗口。可乘8路或9路公交车到政务中心站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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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1.提交申请。 2. 材料补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向申请人说明:逾期未补正则退回申请材料。 3.出具受理单: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受理单。受理单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受理单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证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 4.不予受理通知书: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加盖本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通知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
审核 |
5个小时 |
1.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对施工图是文件进行审查。 2.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逐项对照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 |
办结 |
1个小时 |
1.对备案程序的合法进行确认; 2.及时准确告知、送达申办人员审核结果,将应归档的申请资料保留。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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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3〕第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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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当将审查意见告知书及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复审。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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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
审查机构 |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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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人防等) |
具有相关施工图审查资格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审查机构 |
个工作日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