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自然人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机关 | 岳阳市南湖新区卫生健康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
权责清单
|
|||
0730-8840381
0730-12345
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自然人
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街道金星路南湖壹中心B座1楼南湖新区政务服务大厅14号窗口
![]()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7号 |
|---|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第6号 |
| 全文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