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可由被证明人双方中的一方本人申请出具。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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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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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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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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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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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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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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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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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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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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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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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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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5895188;0731-85895050
0731-12345
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可由被证明人双方中的一方本人申请出具。
三王后街1号坡子街派出所户口受理窗口;城南西路137号城南路派出所户口受理窗口; 青山祠35号书院路派出所户口受理窗口;裕南街113号裕南街派出所户口受理窗口; 南湖路61号金盆岭派出所户口受理窗口;新姚路398号新开铺派出所户口受理窗口; 青园路351号文源派出所户口受理窗口;友谊路226号青园派出所户口受理窗口; 玉桂路6号桂花坪派出所户口受理窗口;湘江南路大托铺派出所户口受理窗口; 书香路756号黑石铺派出所户口受理窗口;中意二路先锋派出所户口受理窗口;中意二路817号暮云派出所户口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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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 , 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核 |
1个小时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1个小时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第二类第3条 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亲属关系证明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