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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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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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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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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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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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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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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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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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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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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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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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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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5895051
0731-12345
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天心区刘家冲北路35号天心分局人口与出入境大厅3号窗口;三王后街1号坡子街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窗口;城南西路137号城南路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窗口;青山祠35号书院路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窗口;裕南街113号裕南街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窗口;南湖路61号金盆岭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窗口;新姚路398号新开铺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窗口;青园路351号文源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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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符合法律规定 |
办结 |
1个小时 |
符合法律规定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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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第二类第4条 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