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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实施编码:114307000064306000543109905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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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桃花源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7070011

    0736-707001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6712345;0736-7077199

    0736-6712345;0736-7077199

受理条件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翘望嘴街桃花源镇人民政府;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审核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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