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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保外就医保证人资格审查

实施编码:11431321006518097Y443070903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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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保外就医保证人资格审查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双峰县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8-6821195

    0738-682119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8-6838668

    0738-6838668

受理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能够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市、县。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宾园路和富厚路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

2办理时间

全年,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全年,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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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小时

符合条件

办结

5个小时

符合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管理办法》(2008年2月29日公安部令第98号,2013年10月23日公安部令第128号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或者罪犯家属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看守所审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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