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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实施编码:11431129006610215M543109908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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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江华县湘江乡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6-2501130

    0746-2501130
  • 监督投诉方式

    0746-2332361

    0746-2332361

受理条件

《民兵工作条例》(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1号发布)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湘江街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8个小时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3个小时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形式。

办结

3个小时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形式。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民兵工作条例》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1号发布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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