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受理条件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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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珠晖区司法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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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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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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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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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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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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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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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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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4-8164250
0734-81642500734-3331339
0734-3331339无受理条件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材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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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珠晖区湘江东路临江村34栋1楼窗口(珠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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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无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无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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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 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加强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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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