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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查询利用

实施编码:11431321763279126H443201710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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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查询利用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双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8-6821521

    0738-682152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8-12345

    0738-12345

受理条件

单位和个人持有介绍信或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及相关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双峰县宾园路和富厚路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之后中心二楼住建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办结

1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1999〕5号) 第二十一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应当逐步实现以缩微品代替原件。档案缩微品和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载有档案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 2.《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19〕47号)第十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1、城建档案查询利用登记表 2、城建档案查询利用反馈表 查看结果样本
1、城建档案查询利用登记表 2、城建档案查询利用反馈表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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