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可由被证明人双方中的一方本人申请出具。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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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湘潭县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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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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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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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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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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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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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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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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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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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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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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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7889024
0731-57889040
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可由被证明人双方中的一方本人申请出具。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路6号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号窗口;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各乡镇派出所一楼101户籍室;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各乡镇派出所一楼101室户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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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派出所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受理并查验申请人的相关凭证材料,核实曾经登记的被证明人双方家庭关系。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依据核实情况,如实出具证明。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第二类第3条 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亲属关系证明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