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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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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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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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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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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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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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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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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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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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潭所:0731-23646330;王仙所:0731-23518486;仙岳山所:0731-23032551;明月所:0731-23408296;泗汾所:0731-23522327;茶山所:0731-23301233;均楚所:0731-23456317;板杉所:0731-23253507;枫林所:0731-23553494;来龙门所:0731-23224448;阳三石所:0731-23033265;国瓷所:0731-23232695
0731-2322427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
白兔潭所:醴陵市白兔潭镇金牛路111号;茶山所:醴陵市茶山镇长沙岭居委会干塘冲组,信用社隔壁一楼办证大厅;明月所:醴陵市明月镇镇政府往三角坪方向150米左右;阳三石所:醴陵市阳三石街道办事处湘东市场北街1号;板杉所、国瓷所:醴陵市国瓷街道办事处玉瓷村新屋组一楼办证大厅;泗汾所:醴陵市泗汾镇人民中路75号 ;仙岳山所: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左权路44号;均楚所:醴陵市均楚镇金山委会 ;来龙门所:醴陵陶瓷烟花市场临建设路32号;王仙所:醴陵市王仙镇仙洞街;枫林所:醴陵市刘家园组正北方向147米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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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8个小时 |
《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
审查 |
24个小时 |
《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
审核 |
8个小时 |
《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
办结 |
8个小时 |
《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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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设立小餐饮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材料以及包含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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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经营许可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