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旅游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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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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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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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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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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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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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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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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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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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5-2883519
0735-2885059
从事旅游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苏仙区行政中心东附楼1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36、37、38号;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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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如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可即时受理,由窗口人员通过手机短信回执单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2)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登录网站进查看补正材料通知单所列明的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需补正的材料格式可在网站里下载。 (3)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决定书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对符合条件的,领导签批准予许可意见后,予以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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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4月25日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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