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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实施编码:11430102616750002F643109911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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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东屯渡街道办事处
行使层级
村(社区)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4770236

    0731-8477023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12345

    0731-12345

受理条件

暂无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荷花路568号东屯渡街道办事处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2个小时

受理

办结

12个小时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第二条第二款: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第三条第二款: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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