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湘阴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湘阴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及商品房预售款监管

实施编码:11430624006386338X4431017365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及商品房预售款监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3059553

    0730-305955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12345

    0730-12345

受理条件

1、 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建筑面积复核表;2、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交纳审批表》、《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控管理约定书》、《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解控审批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湘阴县文星镇新世纪大道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中心三楼10、11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审核

3个工作日

对申请的许可事项进行审查、复核

办结

3个工作日

对审定的许可事项做出决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令第248号,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修订)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 2.《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2006年4月12日省政府令第207号,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将项目资本金到开户银行专户储存。实施分期开发的项目,可以按照投资比例分期专户储存。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该项目资本金专户储存的凭证。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20日建设部令第131号修正)第十一条 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第九项 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各地要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尚未建立监管制度的地方,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资金监管协议书 查看结果样本

1、 前期报建设基础施工中企业已投入大量资金,此时再要按25%或20%的标准储存项目资本金是否加重了企业负担?

核减工程形象进度部分的项目资本金后再储存可减轻企业负担。

2、 项目资本金如何解控?

项目完成基础验收解控30%,项目主体完工再解控30%,项目竣工验收又解控30%,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解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