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 (二)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 (三)经过与所申请相对应的内河游艇驾驶员适任培训; (四)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科目的内河游艇驾驶员适任考试;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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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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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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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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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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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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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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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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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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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213008、0731-82213001
0731-82212345
(一)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 (二)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 (三)经过与所申请相对应的内河游艇驾驶员适任培训; (四)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科目的内河游艇驾驶员适任考试;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4-C21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3个小时 |
符合要求 |
审核 |
3个小时 |
符合要求 |
办结 |
2个小时 |
符合要求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海船船员技术档案管理办法》海船员〔2006〕第5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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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8〕第第7号 |
:第三章 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 第七条 游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具备与驾驶的游艇、航行的水域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水上消防、救生和应急反应的基本要求,取得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人员不得驾驶游艇。 第八条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 (二)视力、色觉、听力、口头表达、肢体健康等符合航行安全的要求; (三)通过规定的游艇操作人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第九条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考试。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应到培训或者考试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并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其符合发证条件的有关材料。经过海事管理机构审核符合发证条件的,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相应类别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十条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类别分为海上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和内河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十一条 持有海船、内河船舶的船长、驾驶员适任证书或者引航员适任证书的人员,按照游艇操作人员考试大纲的规定,通过相应的实际操作培训,可以分别取得海上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和内河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十二条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足6个月时,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换证手续。符合换证条件中有关要求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给予换发同类别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丢失或者损坏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发。 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从事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船员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57号 |
第十三条: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或者在港内航行、移泊以及靠离港外系泊点、装卸站等,必须由主管机关指派引航员引航。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 |
第五条: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11〕第247号 |
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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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驾驶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