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四类对象改善住房问题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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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汝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汝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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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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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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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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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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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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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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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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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8231370
0735-8222634
帮助四类对象改善住房问题
汝城县九龙大道与东泉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住建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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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根据提供的材料出具受理单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
审核 |
13个工作日 |
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 |
审批 |
13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出具办理结果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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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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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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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