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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其业务范围内的出版物销售活动

实施编码:1143082200646234594431039068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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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其业务范围内的出版物销售活动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桑植县新闻出版、电影管理部门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4-6222874

    0744-6222874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可在原发证机关所辖行政区域一定地点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其业务范围内的出版物销售活动。设立临时零售点时间不得超过10日,应提前到设点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回执,并应遵守所在地其他有关管理规定。 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单位、个人基本情况; (三)设立临时零售点的地点、时间、销售出版物品种; (四)其他相关部门批准设立临时零售点的材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桑植县澧源镇帅乡中路老观潭社区政务服务大厅负一楼6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申请主体、申请内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规定,提交材料齐全

审核

2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办结

23个小时

根据审核最终意见出具办件结果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10号)第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可在原发证机关所辖行政区域一定地点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其业务范围内的出版物销售活动。设立临时零售点时间不得超过10日,应提前到设点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回执,并应遵守所在地其他有关管理规定。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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