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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单位改变城市大型建筑用途备案

实施编码:1143032100623019XA4431009064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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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单位改变城市大型建筑用途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湘潭县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7889026

    0731-5788902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7777110

    0731-57777110

受理条件

原建筑设计的总平面图审查资料(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初步设计批复(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停车设施(车库)施工图;城市大型建筑改变用途后的相关资料(说明改变用途后建筑性质、总平面图、停车设施(车库)等的变化情况)。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湘潭县易俗河镇瑞莲路178号 308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七条:建设、规划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建设项目前,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经营管理单位改变城市大型建筑的用途,从事商业、会展、娱乐、体育、餐饮、教育培训等活动,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应当在改变用途前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办结

3个小时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七条:建设、规划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建设项目前,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经营管理单位改变城市大型建筑的用途,从事商业、会展、娱乐、体育、餐饮、教育培训等活动,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应当在改变用途前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6年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2020年11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9号予以修改

第二十一条:经营管理单位改变城市大型建筑的用途,从事商业、会展、娱乐、体育、餐饮、教育培训等活动,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应当在改变用途前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经营管理单位改变城市大型建筑用途备案审批表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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