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汉寿县聂家桥乡乡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汉寿县聂家桥乡乡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实施编码:11430722006418934N6431099074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汉寿县聂家桥乡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村(社区)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2144031

    0736-214403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2880017

    0736-2880017

受理条件

严格按国家政策标准受理资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聂家桥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审核

1个工作日

办结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

第四十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审批结果名称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