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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接收(个人存档)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375G20020142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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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接收(个人存档)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1-85063739

    0731-8506373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5063050

    0731-85063050

受理条件

现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对应属地的流动人员,或同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职工、军队文职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流关系后未结业的人员。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二)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三)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四)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六)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七)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大厅2、3、4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法定标准

审核

0个工作日

法定标准

办结

3个工作日

法定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 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 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查看结果样本

哪些人员档案可以纳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六)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档案接收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1、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人事档案则通过EMS,机要或派专人送达的方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接收的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将予以退回; 3、可通过“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或APP,在人才人事专栏查询到档情况;

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如何将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

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存档时,应填写档案转递申请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填写的档案转递单位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并附档案目录清单,以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等给据邮件方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无需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