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的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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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东县卫生健康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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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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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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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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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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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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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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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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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5221686
0734-5228323 或0734-12345
体检合格的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洣水镇兴衡东路与洣江大道交叉口4楼3号卫健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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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2个小时 |
符合要求 |
办结 |
12个小时 |
符合要求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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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托儿所、幼儿园必须严格实行婴幼儿保健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保健合格证,其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 婴幼儿入托、入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6号)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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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