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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实施编码:1143042400628260094000112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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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衡东县司法局(法制办)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5235148

    0734-523514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5222481

    0734-5222481

受理条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2017〕第138号第十六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业核准机关注销并收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一)因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 (二)因与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的; (三)因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因其他原因停止执业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东县兴衡东路与洣江大道交叉口政务中心四楼司法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完整。

审核

3个工作日

材料真是、完整。

办结

1个工作日

材料真是、完整。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2017〕第138号

第九条: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全文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第671号
全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准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