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并支付结算款,手续、资料齐全。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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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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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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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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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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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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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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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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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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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5225376
0734-5223317
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并支付结算款,手续、资料齐全。
衡东县洣江大道1号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住建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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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6个小时 |
材料符合要求 |
审核 |
12个小时 |
材料符合要求 |
办结 |
6个小时 |
材料符合要求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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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6号)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竣工结算文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复审核。发包方应当按照竣工结算文件及时支付竣工结算款。竣工结算文件应当由发包方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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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备案表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