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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低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

实施编码:1143072500643036X644307110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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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桃源县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6681455

    0736-668145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6638110 0736-6629733

    0736-6638110 0736-6629733

受理条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第五十八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提供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申请要求

审核

7个工作日

是否符合申请要求

办结

18个工作日

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认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第四十条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申请低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