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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奖励

实施编码:11430700006398160F34308170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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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7718620

    0736-771862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7712069

    0736-7712069

受理条件

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中段456号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303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工作日

1.企业向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填写申报表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盖原件属实章后退还。 2.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选。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市直属企业直接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评审。优秀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由局建筑业管理科牵头组织评审;优秀监理企业、优秀质量检测机构、优秀监理工程师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牵头组织评审;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优秀造价工程师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牵头组织评审;优秀招标代理机构由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评审;优秀勘察设计单位由局勘察设计科牵头组织评审;优秀商品混凝土企业由市混凝土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评审。各牵头单位应充分考虑市级相关行业协会意见。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科室级局属各相关单位将评审结果报局建筑业管理科汇总、复核,并提交局住建专题会议讨论。

办结

4个工作日

符合办结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第29号)第三十九条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激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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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我省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突出贡献企业和个人的通报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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