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麻阳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麻阳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

实施编码:11431226MB1C16822J4431016041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5827521

    0745-5827521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5850898

    0745-5850898

受理条件

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编制完善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高村镇城东新区县政务服务中心A栋三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生态环境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是否齐全

初审

7个工作日

审核资料并现场核查等

审核

3个工作日

审核资料措施可行性初步做出决定

审批

3个工作日

审核材料做出决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告知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第二十七条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关于同意XXX项目后评价备案的函 查看结果样本

怎么样才能一次通过窗口审核?

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