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大型爆破作业备案申请 2、申请人需提交单位制定的爆破设计方案材料1份(电子档1份) 3、实施爆破作业的资质证明 4、公安部门批文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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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阳市地震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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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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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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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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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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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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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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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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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8969032
0734-8969200
1、实施大型爆破作业备案申请 2、申请人需提交单位制定的爆破设计方案材料1份(电子档1份) 3、实施爆破作业的资质证明 4、公安部门批文
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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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个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核查备案材料,符合备案条件及时办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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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四条:“一次齐发爆破用药相当于4 吨TNT(梯恩梯)炸药能量以上或者在人口稠密地区实施大型爆破作业,有关单位应当事先向社会发布信息,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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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实施大型爆破作业备案表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