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辰溪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辰溪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审批

实施编码:1143122300665428394430119033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辰溪县水利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5258108

    0745-5258108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12345

    0745-12345

受理条件

1、属于防洪工程设施项目或者国家工矿建设项目。2、有确占用的特殊情况。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育才路龙腾御城A区二楼(大千锦绣山城对面育才南路入口龙腾御城西门)水利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

审核

5个工作日

辰溪县水利局河道整治办是否符合防洪标准。

审批

5个工作日

审查前期工作在完整性,形成书面审意见。

办结

5个工作日

准予行政许可的,窗口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六条 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整治计划用地和规划建设的堤防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地区核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该规划保留区范围内的土地涉及其他项目用地的,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时,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规划保留区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应当公告。 前款规划保留区内不得建设与防洪无关的工矿工程设施;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工矿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前款规划保留区内的土地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防洪规划确定的扩大或者开辟的人工排洪道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地区核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适用前款规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查看结果样本

问:除了到水利局办理相关手续,还要到什么部门?

答: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