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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名校长、名师、骨干教师认定,名师工作室认定

实施编码:11430200006170465P3430705018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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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长、名师、骨干教师认定,名师工作室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株洲市教育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2663737

    0731-2266373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2663621

    0731-22663621

受理条件

由各学校(县级认定)或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级认定)推荐符合认定条件的对象参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株洲市教育局三楼教师工作科,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37号(公交T17、26、32、42、49、59、60、69、70到市教育局站;T21、28、32、35、60、83到神农城(南)站)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根据流程办理

审核

2个工作日

根据流程办理

审批

1个工作日

根据流程办理

办结

1个工作日

根据流程办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第三条第十款培养造就高端教育人才。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第五条第十九款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探索建立国家级教师荣誉制度。继续做好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表彰工作,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定期开展教学名师奖评选,重点奖励在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研究完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鼓励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师表彰奖励工作。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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