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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

实施编码:11430000MB1C8426XK243106801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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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省文物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568251

    0731-8256825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

受理条件

1、市州文物部门的请示; 2、拟调拨文物的清单。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8-A09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材料合格

初审

5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

审核

5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

审批

6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

办结

2个工作日

领导审核同意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订)第三十九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调拨全国的国有馆藏文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调拨本行政区域内其主管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调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可以申请调拨国有馆藏文物。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同意调拨XX单位件套文物到XX单位收藏的复函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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