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临时性、突发性等特殊原因造成暂时困难的城乡低收入家庭。 2、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它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 3、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大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以及其他困难家庭。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茶陵县舲舫乡人民政府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1-25792001
0731-25798114
1、因临时性、突发性等特殊原因造成暂时困难的城乡低收入家庭。 2、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它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 3、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大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以及其他困难家庭。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舲舫乡堤洲路舲舫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