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提出明确的慈善咨询诉求。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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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民政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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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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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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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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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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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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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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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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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电话:0731-84502316
0731-84502318
应当提出明确的慈善咨询诉求。
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省民政厅一号办公楼1201办公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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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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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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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指导。 |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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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