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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和“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认定

实施编码:11430000MB191025XP2432036008W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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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和“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省医保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1-84910197、0731-84900253

    0731-84910197、0731-8490025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

受理条件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F13-F16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材料真实齐全

审核

17个工作日

省医保中心组织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办结

2个工作日

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委托人或授权的定点医药机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5号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4号

第二十五条: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定点零售药店需使用“双通道”管理药品享受医保报销时,实行待遇申请审核制。参保患者须持“双通道”管理药品责任医师(后续评估和处方开具须为申报医疗机构同专科责任医师)签名确认和就诊医院相关部门意见的《湖南省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向参保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待遇审核在申请资料确认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方可自申请之日起享受一个年度“双通道”管理药品购药报销待遇,医保经办机构定期进行复审。申请“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证明疾病及病情程度必需的相关医疗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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