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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

实施编码:11431025006562469E443201740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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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5—6338106

    0735—633810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6322536

    0735—6322536

受理条件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手续办理完毕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隆武路202号文体中心北门1楼政务中心东大厅6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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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合格

审核

2个小时

合格

办结

1个小时

合格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48号,根据国务院令〔2018〕698号修订)第二十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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