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前具有本省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的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 残疾人大学生:指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的残疾人和参加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历(位)证书的残疾人。 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指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父母有一方为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北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
依申请类 |
郴州市北湖区北湖路23号北湖区残联办公楼二楼201室(教就部)0735-2225543
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入学前具有本省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的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 残疾人大学生:指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的残疾人和参加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历(位)证书的残疾人。 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指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父母有一方为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
湖南省郴州北湖区北湖路23号北湖区残联办公楼二楼201室(教就部);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小时 |
1、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 2、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 |
审核 |
3个小时 |
1、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 2、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 |
办结 |
3个小时 |
1、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 2、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残联字〔2015〕第17号 |
---|
全文 |
《关于印发 <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残联字〔2012〕第57号 |
全文 |
《关于调整<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办法>的通知》 |
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申请表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